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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副反应发病机制及处理—放射性皮炎

2022年09月15日 9028人阅读

天津市肿瘤医院 孙瑶

   放疗(RT)是目前恶性肿瘤的的主要治疗方式之一,用于几乎所有实体瘤的根治性治疗及姑息治疗。放疗通常与手术、细胞毒性化疗和免疫治疗结合,是大于30%的肿瘤患者的一线治疗方式。约一半的肿瘤患者在治疗期间将接受放射治疗。

放疗对于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并非特异。放疗的最佳疗效是通过最大的肿瘤控制剂量和最低的正常组织受量之间的博弈而实现的。近年来外照射放疗技术出现较大的进步,其中包括调强放疗(IMRT),立体定向放疗(SBRT),图像引导(核磁引导或CT引导)近距离放疗,粒子治疗(如质子治疗)。这些先进的放疗技术也使临床医师们可以实现靶向肿瘤最大剂量的同时保护周围正常组织。最佳患者定位体 位和器官/肿瘤动度管理对于最大限度地提高高精度放疗治疗疗效也是至关重要的。然而,放疗毒性仍然是常见的高剂量放疗副反应,同时也受到其他肿瘤治疗方式(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及器官功能基线水平(心脑肝肾等系统合并症)相关。

放疗副反应主要分为急性,亚急性或晚期副反应。急性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放疗后 1 2 周,通常表现为局部炎症,是快速增殖上皮细胞受损导致。症状持续时间的长短与局部正常组织干细胞修复替代受损组织的时间密切相关。患者急性副反应在放疗结束之后常常会有一段时间的症状加重期而后逐渐恢复。而晚期副反应通常是指组织纤维化、血管损伤或缓慢分裂组织的其他细微改变。其中终末器官不可逆受损可能在治疗后数年显现。

皮肤在大多数放疗方式中都会接受到一定剂量照射。但是晚期皮肤副反应并不常见,因为高能X射线(常规放疗中常用射线类型)的物理特性优先避开浅表皮肤组织。放射性皮炎即急性期皮肤副反应(类似于短暂晒伤),在头颈部,外阴,肛门,皮肤,四肢(如肉瘤)和乳腺癌的治疗中是十分常见的。该副反应多为放疗后皮肤上皮细胞受损减少引起的,症状包括自限性红斑或疼痛湿性脱屑等。大部分探讨放射性皮炎的文献都来源于乳腺癌放疗研究(保乳术后或乳腺癌根治术后放疗)。在乳腺癌根治术后放疗患者出现放射性皮炎风险最高,23级湿性脱屑发生率约为20-40%。皮肤皱褶区域如腹股沟,会阴部位放疗后也易出现放射性皮炎。不同部位的放射性皮炎局部护理原则是类似的,包括清洁和避免刺激。在一项随机临床试验中发现类固醇乳膏(如莫米松)可减少三分之一湿性脱屑. 其他粘性硅胶敷料和磺胺嘧啶银也可有效减少和治疗湿脱屑。由于放射性皮炎并发酵母菌感染很常见,因此局部应用抗真菌药也可尝试。由于放疗结束后患者仍有12周症状加重期,对于中重度疼痛患者,推荐口服阿片类止痛药物缓解症状。

因此,总体来说,对于常规剂量的外照射治疗,皮肤副反应多表现为急性期放射性皮炎,规范治疗后症状可控,治疗有效,一般无明显后遗症出现。然而由于治疗期间及放疗结束后12周局部症状明显,患者多会出现疼痛,焦虑反应,仍然需要肿瘤专科医师,护理人员,全科医生,及患者家属的关注和重视。

 

参考文献来源

CA CANCER J CLIN 2021;71:437–454 2022年影响因子: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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